遗失声明
汪霞(法拍)因保管不善,将名下位于景德镇城区瓷都大道469号景厦苑1栋308室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该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赣(2018)景德镇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97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张晓锋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