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公告
编号:2026-30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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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用途 |
权利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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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景德镇市禾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龙腾路北侧科技大道西侧 |
67458.54㎡ |
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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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景德镇市禾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航空大道南侧科技大道西侧 |
34019.29㎡ |
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出让 |
景德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