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曹陈芸、王桂琴因保管不善,将名下位于景德镇城区瓷都大道昌南名都小区3栋1204的不动产权证遗失,该房屋产权证号为:赣(2016)景德镇市不动产权第0005256号,房屋面积为:121.08㎡,原登记时间为2016年7月1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曹陈芸、王桂琴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