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刘俊因保管不善,将名下位于景德镇城区朝阳路槐树下住宅小区4栋705室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该房屋产权证号为:景房权证字第0928851号,房屋面积为:104.12㎡,原登记时间为2012年2月17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刘俊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