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鲍克翔因保管不善,将名下位于景德镇城区珠山中路南门头泰元楼1栋北面1号店的不动产权证遗失,该房屋产权证号为:赣(2026)景德镇市不动产权第0001021号,房屋面积为:9.68㎡,原登记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鲍克翔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