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李仁才因保管不善,将名下位于景德镇城区浙江路银信商住楼B栋607室土地分割证遗失,土地分割面积为:27.24㎡,土地终止日期为:2071年12月23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分割证作废。
声明人:李仁才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