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华荣、徐秀峰因保管不善,将名下位于景德镇城区陶阳路东方明珠19栋404室土地分割证遗失,土地分割面积为:16.17㎡,土地终止日期为:2073年11月19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分割证作废。
声明人:华荣、徐秀峰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