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王开顺因保管不善,将名下位于景德镇城区新厂西路竞成岭海宏花园3栋4单元406室的不动产权证遗失,该房屋产权证号为景房权证私字第35084号,房屋面积145.03㎡,原登记时间为2007年1月22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王开顺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