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09-11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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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于桂英、汪曾荫 因保管不善,将名下位于景德镇城区昌南大道泰豪珑原2栋101室的不动产权证遗失, 该房屋产权证号为赣(2024)景德镇市不动产权第0015360号,房屋面积124.20㎡,原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于桂英、汪曾荫 (杨清水 法拍)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