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卞正龙(原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名下位于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四三二一厂区内7栋101的土地证遗失。该土地证证号为:景土房改房2005-02052号,土地使用面积:12.15㎡,土地性质为:划拨。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声明人:周良(现权利人)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