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权利人伍建国因保管不善,将名下位于:景德镇城区莲花山庄国税局小区1号楼604室的房产证遗失,该房屋产权证号为:景房权证经适字第2003-00292号,房屋面积为194.48㎡,原登记时间为2005年5月。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书作废。
声明人:伍建国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