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权利人伍建国因保管不善,将名下位于:景德镇城区新村西路国税局宿舍74栋104室的房产证遗失,该房屋产权证号为:景房权证房改字第9717055号,房屋面积为72.24㎡,原登记时间为2000年11月。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书作废。
声明人:伍建国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