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权利人余纳海因保管不善,将名下位于:景德镇城区景东大道尚东国际北一区11栋905的房产证遗失,该房屋产权证号为:景房权证字第0976232号,,房屋面积为143.86㎡,原登记时间为2014年12月。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书作废。
声明人:余纳海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