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庄浩楠因保管不善,将名下位于景德镇市珠山区朝阳路康堡公寓C栋405的土地分割证遗失,土地分割面积为:15.92㎡,土地终止日期为:2074年4月28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分割证作废。
声明人:庄浩楠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