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权利人童韦华因保管不善,将名下位于:景德镇城区昌江大道春天花园34栋202的房产证遗失,该房屋产权证号为:景房权证字第0962796号,房屋面积为102.44㎡,原登记时间为2014年4月2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书作废。
声明人:童韦华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