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权利人洪翠因保管不善,将名下位于:景德镇城区曙光路铁路新村63栋3单元602室的房产证遗失,该房屋产权证号为:景房权证字第0987850号,房屋面积为53.82㎡,原登记时间为2015年7月14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书作废。
声明人:洪翠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