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权利人吴启凤因保管不善,将名下位于:景德镇城区昌江大道春天花园19栋401的房产证遗失,该房屋产权证号为:景房权证私字第34067号,房屋面积为130.28㎡,原登记时间为2006年9月。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书作废。
声明人:吴启凤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