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权利人吴建华因保管不善,将名下位于:景德镇市珠山区华阳新时代广场怡景苑1栋304的房产证遗失,该房屋产权证号为:景房权证私字第45340号,房屋面积为100.31㎡,原登记时间为2009年1月。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书作废。
声明人:吴建华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