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及江西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和我省持续推进城市更新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既有建筑功能转换工作机制,有序开展好我市既有建筑功能转换试点工作,依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既有建筑功能转换试点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6〕25号)、《江西省既有建筑功能转换试点工作指引》《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会同市住建局起草了《景德镇市既有建筑功能转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27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联系电话:0798-7127859
2.发电子邮件至:jdzgtkjytgz@163.com
附件:景德镇市既有建筑功能转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景德镇市既有建筑功能转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