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我局参照兄弟地市的经验做法,并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2022年3月10日联合自然资源、住建、城管、人防、数据管理部门印发了《景德镇市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该方案将自然资源、住建、城管、人防、行政审批等部门在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各项测绘中介服务合并为一个综合性测绘中介服务。《方案》明确了改革工作思路、涉及的内容、部门职责分工、工作步骤、实施程序,大力推进“多测合并、联合测绘、成果共享”。自该方案印发之日起,市中心城区各级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的工程建设项目(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景德镇市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多测合一”实施方案》执行。具备条件的县、市结合本地区实际实施全流程“多测合一”。
以统一规范标准、强化成果共享为目标,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江西省测绘管理条例》、《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自然资规〔2023〕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基础上,出台《景德镇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试行)》,要求在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测绘系统或依法建设的地方独立坐标系统,执行国家、省相关测绘技术标准和规定的基础上,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行政监管全过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和土地量算规则,详细规定测绘内容、精度与成果样式,从而形成全市统一的技术标准。
全流程“多测合一”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阶段以及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测绘结果,为提升工作效率,简化流程环节,要求不得重复审核和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多次提交对同一标的物的测绘成果。确有需要的,可以进行核实更新和补充测绘。结合景德镇市实际,实行由一家测绘中介机构为建设项目提供全流程测绘服务。
为保证测绘质量,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集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名录的通知》要求,建立和完善执业注册制度及“多测合一”测绘制度,积极引导培育“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机构。加入省自然资源厅“多测合一”名录库要具备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的测绘资质等基本条件,测绘机构应通过自愿重组、引进人才或增加设备等方式,达到从事“多测合一”所需的测绘资质,按程序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后纳入全省“多测合一”名录库和市行管委网上中介超市,实行统一管理。同时,要求测绘服务机构加强技术质量管理,强化技术质量意识,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对提交的“多测合一”成果报告负责。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将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