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自然资字〔2024〕58号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印发《全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机关有关科室、各分局: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全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
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加强监管预防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根据省厅党组印发的《全省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安排,决定开展全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针对自然资源(土地、矿产、规划、测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逐利”执法、执法不作为、执法不规范、粗暴野蛮执法、执法方式简单僵化以及执法“寻租”等突出问题,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推动自然资源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增强、斗争意识和斗争本领明显提高、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为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矿产资源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提供坚强有力的执法保障,推动全市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 2018 年至今六个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一)“逐利”执法问题
1.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的问题;
2.以罚款进行创收的问题;
3.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指标的问题;
4.违规预收罚没款的问题;
5.乱罚款、滥收费的问题。
(二)执法不作为问题
1.卫片执法图斑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问题;
2.通过与卫片生产单位合作,人为减少问题图斑下发数量的问题;
3.违反本地区案件查处管辖权限标准,违规将应由本级查处的案件交办下级查处的问题;
4.应予立案、不予立案或以整改代替查处,随意将违法线索作“非立案”“移交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
5.大案小查,以罚代刑,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不依法依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
6.不在法定时限内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案件查办久拖不决的问题。
(三)执法不规范问题
1.应予执行的不依法履行催告、督促程序,不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及时消除违法状态的问题;
2.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或者滥用自由裁量权, 执法畸轻畸重、显失公平的问题;
3.不遵守法定程序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充分收集证据,不查实案件事实,不充分说明理由和法律适用条款, 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
4.执法主体不合法,执法权限不明确,执法人员未做到持证上岗的问题。
(四)粗暴野蛮执法问题
1.重罚款、轻监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问题;
2.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的问题;
3.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的问题。
(五)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
1.不实事求是,搞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 一刀切”的问题;
2.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的问题。
(六)执法“寻租”问题
1.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的问题;
2.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以执法掩盖、包庇、纵容违法的问题;
3.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4.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的问题。
三、整治措施及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 年4月12日前)
市局印发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函〔2024〕44号)中关于“开展土地、矿产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整治内容,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细化整治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二)排查整改阶段(2024年6月15日前)
一是全面清查问题线索。坚持问题导向,各地要对2018 年以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案件查处台账、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和省级自然资源督察、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各级巡视巡查、审计、扫黑除恶和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发现反馈以及近年来群众信访举报、媒体披露等途径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系统梳理(其中,已纳入市局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开展的全市矿产资源执法监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处置的问题除外),建立线索台账。坚持开门整治,要通过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在执法监管、办公服务等场所张贴专项整治告示,主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账号,积极接受群众和行政相对人监督举报,经核实后及时将相关问题纳入线索台账。
二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地要聚焦专项整治“六个方面”24类重点问题,坚持“刀刃向内”,结合“大抓落实年”活动要求,从线索发现、举报受理、线索核查、违法制止、立案查处、调查报告、行政处罚决定落实、问题线索移送、结案、消除违法状态等执法全链条、各环节,逐一开展自查,深入剖析原因,分类列出问题清单,填写《全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表》(见附件 2)。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自查、举报发现的问题要坚持立行立改;对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列出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逐步整改到位。
三是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局相关科室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工作联络、督导调度、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立行立改、真查真改,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滞后的地区,采取通报批评、实地督导等方式进行督促提醒,限期整改。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深入基层执法办案一线了解实际问题,注重听取基层群众和一线执法人员呼声,回应社会关切,突出整改实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7月20日前)
各县(市、区)要全面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进一步研究制定治本举措,尽快补齐制度短板,认真填写《全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有关文件制度清单统计表》(附件3),加快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要坚持举一反三,将“当下改”与 “长久立”结合起来,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要坚持强基固本,着力解决基层执法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切实提高一线执法能力水平,有效提升行业管理和基层治理效能。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治责任。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聚焦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自查到位、整改措施到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明确具体责任到岗到人,推动专项整治有效开展。
(二)强化问题处置,确保整治实效。问题处置要坚持“见人见事”, 对执法不力、执法不公甚至是执法腐败问题主动问责追责, 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对涉及的行政执法人员及时提出调岗建议或暂扣执法证件,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线索,依照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并及时跟进、了解掌握后续处理情况。市局将结合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评估,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 、“躺平式”工作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采取通报批评、函询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要求限期改正;对整改迟缓、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甚至拒不整改,或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线索的,将及时移送问题线索,严肃追究法纪责任。
(三)建立资料台账,汇总整治成果。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分别于4月12日前将本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6月8日前将本地区《全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表》(附件2),7月8日前将本地区《全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有关文件制度清单统计表》(附件3)连同专项整治总结报告报送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报告必须客观真实,要反映专项整治三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有关建议等,其中问题查摆和整改情况有关内容不得少于报告篇幅的 60%。对所有整治问题,要以报告附件形式报送详细整改台账,对尚在推进或需长期推进的问题,也要明确现阶段成效和长期举措。总结报告附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追责问责和容错免责情况要作专题说明。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专项整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联系人:许澹娜 联系电话:0798-8259166
附件:1.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全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表
3.全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有关文件制度清单统计表
附件 1: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晨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晓东局党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杨伟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吴杨坤 三级调研员、珠山分局负责人
舒月昌 市纪委市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何焰辉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林培雪人事科科长、机关纪委书记
叶明婧 法规科科长
张锦鹏调查登记测绘科负责人
王辉开发利用科科长
刘鹏茂 空间规划科负责人
李俊明用途管制科科长
王朝耕地保护监督科科长
吴正道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
王 锋 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
林 群 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吴 翔 昌江分局局长
李春林 高新分局负责人
胡国良 昌南新区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导等日常工作,由执法监察支队何焰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成员按照职能职责做好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附件2:
全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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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区 |
问题线索 基本情况 |
问题类型 |
处置情况 |
责任追究情况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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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的处理 |
对人的处理 |
具体责任人(含 单位、职务) |
处理(处分)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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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本表由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总填报;2.本表填报范围为2018年以来发生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已纳入省厅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开展的全省矿产资源执法监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处置的问题除外);3.“地区”栏中,填写相应的县(市、区);“问题线索基本情况”栏中,应简要描述问题发生时间地点、主要责任人员、事实经过以及由此造成的后果;“问题类型”栏中,应对应填写“逐利”执法、执法不作为、执法不规范、粗暴野蛮执法、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寻租”等类型;“对事的处理”栏中,应填写问题整改具体举措及完成情况;“对人的处理”栏中,应填写是否对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或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具体责任人”栏中,应填写相关责任人员单位、职务和姓名;“处理(处分) 类型”栏中应对应填写约谈提醒、诫勉谈话、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免职等组织处理或者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附件3:
全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有关文件制度清单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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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区 |
文件名称 |
主要内容 |
发文机关 |
发文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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