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厅统一部署,我市启动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与意义
(一)政治引领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纠治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现实需求
针对2018年以来自然资源领域(土地、矿产、规划、测绘)行政执法实践中暴露的六类突出问题,通过集中整治推动执法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全方位提升,为守住耕地红线、保障资源安全提供坚实执法保障。
二、重点任务
聚焦“六个严禁”,开展专项整治:
1.严禁利益驱动执法
取消罚没指标考核
禁止以罚款创收
杜绝违规预收款项
严查乱罚款滥收费
2.严禁执法不作为
严格卫片图斑核查
规范案件管辖权限
强化立案审查标准
严惩以罚代刑行为
严禁不规范执法
3.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统一自由裁量基准
落实“三项制度”
严格持证上岗管理
深化司法衔接机制
4.严禁粗暴执法
禁止简单以罚代管
规范陈述申辩程序
严禁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5.严禁形式主义执法
保障人权执法理念
禁止执法“一刀切”管理
6.严禁腐败执法
严管罚没财物
建立廉政回访机制
严禁选择性执法
三、保障机制
(一)立体化宣传矩阵
构建“线上+线下”宣传体系,通过政务新媒体专栏、实体宣传手册、领导干部接访等方式,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监督渠道。
(二)全过程问责机制
建立“自查-督查-问责”闭环体系,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强化“一案双查”震慑效应。
(三)长效化制度供给
以全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长效机制,提升行业管理和基层治理效能。
本次专项整治将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治,通过动员部署、排查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推动行政执法质量显著提升,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