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等相关法律法规。
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交易抵押登记申请书(需加盖贷款机构公章);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其中:1、婚姻状况未婚,需面签声明书及身份证。2、婚姻状况离异,至今未再婚,需面签声明书及身份证、离婚证。);
3.不动产权证书或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借款抵押合同。
办结时限:2工作日以内。
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收费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要求,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小微企业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免收登记费)。
结果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咨询途径:景德镇市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景兴大道26号一楼;监督投诉渠道:0798-8336973。
办公地点:景德镇市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景兴大道26号一楼。
办公时间: 09:00-17:00,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咨询电话:0798-8336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