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现就一宗闲置土地认定信息公示如下:
使用权人: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宗地坐落:景德镇市杭瑞高速公路东侧;
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3602002020B01321;
宗地面积:14.671488公顷;
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前,竣工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前。
经调查,该宗地存在超过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满1年未动工建设的情况,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依法认定为闲置土地。
公示期10个工作日,期间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携带权属材料至我局开发利用科陈述申辩并提交证据。公示期结束后我局依法推进该宗闲置土地后续处置工作。
联系电话:0798-7127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