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南湖壹号项目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9)044号”)原用途为商服用地,依据《景德镇迎宾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用地权属单位(江西虹景置业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按照《景德镇迎宾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明确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经2024年5月6日第五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上述申请事项,2024年5月16日该公司与我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充协议。
鉴于上述变更事项,为维护规划审查、规划许可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经按程序审查,决定注销“地字第(2019)04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为:江西虹景职业有限公司,建设规模详见相关证件信息),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地字第(2019)04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