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昌江“一江两岸”保护更新,补齐区域文旅配套短板,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拟对景德镇市河西片区详细规划HX07-D03地块开展局部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调整地块(下称项目地块)位于河西片区详细规划HX07单元,地处于景德镇市昌江区河西片区,白鹭大桥与沿江西路交叉口西南侧。四至范围:东至沿江西路,北至景德西大道,西至昌西路,南至博才路。该地块东向直面昌江滨江景观带,是河西片区滨江更新的关键节点。

1-1拟调整地块范围示意图
为盘活存量闲置用地,补齐区域文旅配套短板,依托昌江“一江两岸”区位优势,本次调整将地块功能优化为滨江商业、文旅服务类用途;在落实土壤环境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有效激活存量土地价值,进一步完善河西滨江片区服务配套功能。
1、《江西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
参照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江西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符合第十六条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局部调整中的“在不影响单元主导功能、居住建筑总量等控制要求,满足公共服务设施需求的前提下,对商业服务业用地和居住用地之间用地性质或者控制指标调整的”情形,可以局部调整。

3-1《江西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节选)
1、主要调整以下内容:
1)地块分割
结合土地权属,将HX07-D03地块分割为HX07-D03-01(3.84公顷)、HX07-D03-02(1.09公顷)两个子地块。
2)指标调整
HX07-D03-01、HX07-D03-02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调整为商业用地(0901),容积率由≤1.5调整为≤2.0,建筑密度由≤30%调整为≤45%,绿地率由≥30%调整为≥20%,建筑限高由30米调整为21米,详见下表:
表4-1用地调整前后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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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项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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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码 |
HX07-D03 |
HX07-D03-01 |
HX07-D03-02 |
按土地权属细分两个子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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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
商业用地(0901) |
商业用地(0901) |
土壤约束+一江两岸文旅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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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 |
49381.74㎡ |
38401.64㎡ |
10980.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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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1.5 |
≤2.0 |
≤2.0 |
适配商业文旅功能的合理开发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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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30% |
≤45% |
≤45% |
按照《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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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30% |
≥20% |
≥20% |
按照《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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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 |
≤30米 |
≤21米 |
≤21米 |
按照一江两岸风貌管控要求,建筑高度原则上控制在21米左右 |

4-1调整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4-2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一)公示时间:公示期为30天,自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1月14日止。
(二)公示网站:https://bnr.jdz.gov.cn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联系电话:0798-7127862
2.发电子邮件至:jdzkjghk@163.com
3.监督举报电话:0798-7127803
若需进一步了解调整方案内容,请致电0798-7127862咨询。欢迎广大市民对本次调整提出宝贵意见,并请留下联系方式。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0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