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状概况
HD07-A05地块位于珠山区,东临罗家坞路、西至罗家坞村私房、南至御窑元华堂陶瓷有限公司、北靠尚东国际小区,用地面积28301.39平方米。
二、技术修正依据
依据《江西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第十六条(三)(技术修正的情形)中的其他修正的(3)在不改变地块总控制要素指标的前提下,对用地性质相同地块的拆分、合并的”的规定,对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文化用地的HD07-A05地块进行技术修正。
三、修正内容
HD07-A05地块分割为HD07-A05-1和HD07-A05-2地块,其中HD07-A05-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面积22921.19平方米;HD07-A05-2地块用地性质为图书与展览用地(080301),面积5380.20平方米。


调整后HD07-A05地块图则
四、公示事项
(一)公示时间:公示期为7天,自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7日止。
(二)公示网站:https://bnr.jdz.gov.cn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联系电话:0798-7127862
2.发电子邮件至:jdzkjghk@163.com
3.监督举报电话:0798-7127803
若需进一步了解调整方案内容,请致电0798-7127862咨询。欢迎广大市民对本次调整提出宝贵意见,并请留下联系方式。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