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景德镇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向我局函告,来文指出其单位所属用地的土地证信息,与现行详细规划中确定的相关规划控制指标不一致。本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助力本土国企提质增效,按照《江西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拟对景德镇市珠山区河东片区详细规划HD07-B02地块进行技术修正,现将技术修正情况公示如下:
拟修正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河东片区详细规划HD07单元,昌江大道南侧、市生态环境局东侧,地块为划拨科研用地,为用地面积为1.41公顷(21.1亩)。该地块为景德镇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划拨于2010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22年更换不动产权证。根据土地证及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容积率≤3.5、建筑限高50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经核查,因信息错漏,现行详细规划中确定的相关规划控制指标与权利人取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中指标存在不一致。

拟修正地块范围示意图
1、《江西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
依据项目单位指标修正申请,参照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江西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符合第十六条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修改中的“因地形图、用地边界、用地权属、建设现状等信息错漏需要修正”情形,可以技术修正。

2、不动产权证及规划设计条件


1、主要修正以下内容:
(1)指标参照已出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修正:容积率由≤1.5调整≤3.5;建筑限高由≤24m调整为≤50m;其余不变。

四、公示事项
按照《江西省国土空间规划公示公开办法》,公示事项如下:
(一)公示时间:公示期为7天,自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9日止。
(二)公示网站:https://bnr.jdz.gov.cn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联系电话:0798-7127862
2.发电子邮件至:jdzkjghk@163.com
3.监督举报电话:0798-7127803
若需进一步了解调整方案内容,请致电0798-7127862咨询。欢迎广大市民对本次调整提出宝贵意见,并请留下联系方式。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