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自然资办发〔2026〕2号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26年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要点》经2026年第七次党组(扩大)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6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6年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要点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2026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紧扣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为统领,围绕“两地一中心”战略定位,坚持文化立市、工业强市、贸易兴市“三手”同向发力不动摇。认真践行全省自然资源“1451”工作思路,做实“五项服务”,坚持“政治引领、改革攻坚、严守底线、实干争先”工作要求,高效统筹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全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为奋力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提供自然资源和规划要素保障。
1.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规范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抓实“三会一课”,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着力提高“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质量,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扩大“四强”党支部创建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深化“双报到、双报告”机制,常态化开展“窑火红”志愿服务,激励党员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中当先锋、作表率。
3.有序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紧扣“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制定党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安排,一体推进学习研讨、问题查摆、整改整治、建章立制和开门教育,根据上级部署动态调整工作重点,从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4.深化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坚持“每周一调度、一汇总”工作机制,常态化调度各县(市)局、分局问题整改进展,加快剩余问题销号清零。推动问题排查常态化、全覆盖,做到不留盲区、不漏死角。及时提炼整治经验做法,聚焦共性问题和普遍性问题,排查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系统推进制度体系建设。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培育力度,通过举办年轻干部座谈会、红色现场教学、演讲比赛等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有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委党校调训和自然资源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干部思想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统筹推进科级干部、年轻干部、专业技术干部梯队建设,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持续优化干部队伍年龄、专业、能力结构。科学配备机关中层干部,建强各级领导班子。扎实推进基层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中心)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工作根基。
6.从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拓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用好用活身边典型案例“活教材”,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强化关键节点廉洁提醒,在重大传统节日、重要工作节点开展廉政教育,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持续开展政治家访,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
7.持续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制定2026年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集中治理民生领域信访问题、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严打“矿霸”等突出黑恶,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健全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8.推进详细规划编制、审批与上图入库。加快昌江产业园、珠山三宝片区等剩余详细规划报批工作,实现市域详细规划全覆盖。加强对乐平市、浮梁县的督导指导,提速详细规划编制、报批及数据上图入库工作。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做好详细规划与成片开发方案的衔接融合,推动详细规划对开发建设活动的全域、全过程管控。
9.稳妥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统筹推进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和生态保护修复,从严开展市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论证审查、竣工验收审核,强化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通过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提升空间功能和利用价值,强化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战略落地。
10.加强规划数据资源整合共享。督促指导各县(市)局、分局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数据入库标准,将已获批的各级各类规划成果及时、准确、完整汇交上报,做好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工作。强化数据汇交时效性和规范性,持续完善全市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 数据资源体系,夯实数字化规划管理基础。
11.以规划服务申遗大局。紧扣景德镇申遗核心工作,坚持保护与活化利用并重,在严格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的前提下,深入挖掘遗产综合价值,通过规划引导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和城市有机更新。严格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引领城市风貌品质提升”要求,研究制定陶瓷文化保护传承引领城市更新导则,强化城市风貌、建筑形态、空间品质规划管控与引导,推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聚焦申遗项目、重大项目、民生项目,优化服务质量、提升审批效率,打造审批 “快速通道”,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
12.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开展年度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督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审批用地、违规发放规划许可、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等行为,构建源头防范、过程监管、问题惩处的长效监管体系。强化源头管控,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加强冷库、多业态经营性场所等重点领域规划安全监管。强化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未取得规划许可或未按规划许可建设的违法行为。
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治责任
13.编制实施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会同林业部门依据省级专项规划,组织各县(市、区)开展耕地保护与国土绿化空间布局核实确认,妥善处置耕地、林地、草地空间矛盾,明确空间调整优化路径。3 月底前完成耕地保护空间初步核实成果上报,6 月底前统一纳入自然资源部“一张图”平台,确保各类空间布局合理、管控有力。
14.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年度评估与优化调整。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及时纠正误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地块。统筹协调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重大项目建设等调整需求,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严格把关,按照“优进劣出”原则有序开展年度评估调整,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实、质量优。
15.扎实推进年度增加耕地计划落实。坚持“恢复优质耕地为主、新开垦为辅”的原则,督促县(市、区)稳步推进本年度增加、恢复耕地(含“三个一批”恢复和实施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新增)1.28万亩计划的落实工作,其中珠山区0.01万亩,昌江区0.19万亩,浮梁县0.37万亩,乐平市0.71万亩。
16.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坚持量质并重,会同农业农村部门严格执行新增耕地协同验收机制,及时将合格新增耕地纳入省级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力争完成本年度4000亩新增耕地入库目标,保障发展用地需求。持续推进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专项整治,聚焦工程招投标等重点环节进行再梳理、再排查,不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17.强化耕地动态监测。建立季度耕地动态监测机制,依托卫星遥感、铁塔视频等现有技术手段,精准掌握全市耕地变化情况,及时将疑似不合理流出地块矢量数据下发各县(市、区)开展实地核实,督促推进不合理流出地块整改恢复,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18.开展“护耕行动”。围绕严守耕地红线与粮食安全底线,会同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聚焦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耕地保护问题整治、撂荒地复耕复种、补充耕地项目核查提质等重点任务,推行网格化巡查监管,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监测体系,强化耕地保护政策宣传与警示曝光,以“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筑牢粮食生产的土地根基。
19.加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管理。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紧扣项目落地和高质量发展需求,强化用地指标统筹管控,积极争取市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国家、省重大项目清单获得指标保障,优先保障申遗项目、重大产业项目、民生工程用地需求。
20.科学制定土地出让与供应计划。梳理2026年土地基金收入预期,科学编制《景德镇市中心城区202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精准保障各类建设项目土地供应需求,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1.加快土地储备专项债申报发行。积极申报2026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充分发挥专项债稳经济、促发展的作用,加快消化土地库存,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缓解土地市场供需失衡问题,为后续土地供应和开发建设奠定基础。
22.加大存量土地处置力度。通过动工巡查、制定收回计划、申报专项债等方式,全力推进批而未用、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确保完成2026年度存量土地处置既定任务。
23.健全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处置机制。开展低效用地认定,制定《景德镇市低效用地认定标准》《景德镇市关于推进低效用地盘活利用的若干措施》《景德镇市闲置存量用地处置方案》。探索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土地用途之间的合理转换、“以地换地”、房屋分割转让、产业用地弹性年期、老厂区改造政策、过渡期政策沿用等,推进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利用,改善工业园区用地紧张矛盾。
24.推进建设项目(土地、房屋)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制定《景德镇市建设项目(土地、房屋)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尊重历史、坚守底线”原则,妥善化解“申请调整土地用途”“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违反规划建设”“完善竣工规划核实”“一案一策”等五类历史遗留问题。
25.规范临时用地审批监管。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审批和管理的通知》,加强市、县联动监管,从严开展临时用地审批和后续监管,确保临时用地规范使用。
26.科学开展基准地价更新。结合全市土地市场行情和发展实际,开展2026年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交易秩序,推动土地资源高效配置,促进土地市场良性发展。
五、深化矿产资源管理与矿山生态修复
27.编制“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科学谋划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编制《景德镇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5月底前形成规划初稿,12月底前完成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工作,为全市矿产资源管理提供规划依据。
28.依法依规审批管理矿业权。推进矿业权公开出让,严格控制协议出让范围。优化矿业权审批工作流程,强化企业服务保障,推进探矿权、采矿权和勘查采矿许可“两权衔接”,依法依规做好矿业权登记和审批工作。及时清理过期未申请延续的采矿权,规范矿业权市场秩序。
29.严格矿产资源保护与监督。开展年度信息公示实地核查、矿山“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矿山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等工作,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全链条监管,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力争年内新增绿色矿山2座。
30.扎实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持证矿山生态修复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基金计提和使用监管。巩固“十四五”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成效,科学谋划“十五五” 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加快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严格落实年度绩效目标。积极申报国家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完善申报材料,提升项目成熟度。
31.加强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稳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土地、规划、矿产、地勘、测绘、执法等重点领域,精准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值守、预报预警、巡查排查、临灾避让、信息报送、应急技术支撑等基础工作制度。实施地质灾害预警点巡行维护项目,提升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指导相关地区加快地灾防治项目建设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效能
32.持续推进督察反馈、土地执法等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销号。综合运用定期调度、实地督导、个案研判、政策手段等方式,全力推进剩余400个(1994.04亩)历年督察反馈、土地执法、存量违法用地、巡视审计、占而不补、三个及时、周报月结季问责等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稳步提升违法整改率,推动整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33.严厉整治非法开采等行为。以“景德镇陶瓷原料矿源遭盗采”事件为警示,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在全市开展非法开采、非法占用排查整治行动,对持证矿山、历史遗留开采点、堆土场及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清查,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全覆盖、无死角。。
34.深化“周报月结季问责”机制。发挥乡(镇)、村基层靠前监管优势,加密巡查频次,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 工作要求,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对照“周报月结季问责”整改台账,对407个、面积1054.14亩(耕地368.84亩)违法用地问题线索逐个分析、集体会商、分类施策,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35.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专项整治。对标省级下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专项整治的1955个问题,总面积3353.32亩(耕地2646.87亩,永久基本农田194.56亩,生态保护红线28.16亩),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整治,7月底前完成30%整治任务,12月底前完成70%,确保到2027年7月底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实现农村建房规范管理。
36.巩固拓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成效。精准提取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疑似问题图斑,常态化开展摸排核查,及时做好线索移送和情况报送工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守护好生态安全底线。
37.继续推进殡葬领域腐败乱象治理。对已立案查处的殡葬领域土地违法案件,限期办结、尽快销号。贯彻落实新施行《殡葬管理条例》,对殡葬违法行为坚决立案查处。加强与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及各乡镇的联动,对上报或转办的违法违法线索,及时核查、依法处置,对新增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38.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委工作部署,立足系统职能,持续深化自然资源领域非法采矿等专项整治,完善行业监管制度,探索建立长效常治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滋生蔓延。
39.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人员参加部、省各类业务培训,完成执法队伍全员轮训。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配齐配强一线执法力量,强化执法人员权益保障,全面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锻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自然资源执法铁军
七、优化自然资源领域便民服务
40.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加强与法院、金融、公积金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探索推行“带封过户”“源头赋码”“一码关联” 等举措,实现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推广“无还本续贷”、遗产管理人制度在不动产登记领域的应用。积极推进自然资源组合供应下的不动产登记、地下空间确权登记,助力地下空间和自然资源资产盘活。加快推广“云委托 + 音视频双录”全业务远程办理、网签备案即预告登记及转现申请“一件事一次办”、居住权登记等改革成果,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让企业和群众懂政策、会操作、得实惠。
41.常态化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聚焦社会反映、群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难题,坚持“群众无过错即可办证”原则,分类施策、精准破解。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有序推进“登记难”项目群众转移登记工作,切实维护群众不动产合法权益。常态化开展交房即交证,及时处置新发现问题、防范问题新增。
42.完善不动产窗口延伸服务体系。加强对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协调指导,推动不动产登记改革创新成果在全市范围内落地应用,逐步实现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 “同市同标”,提升基层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和水平。
八、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改革攻坚
43.稳妥承接省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权下放。提请市政府印发《景德镇市承接省政府授权和委托建设用地审批权工作方案》,同步制定内部的《审查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审批流程、标准和责任分工。加强与省厅及试点地市的沟通学习,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44.大力畅通林权登记改革渠道。全力疏通林权登记堵点,进一步推进林权登记成果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对标上级要求,加快推进“一窗综合受理”,建立乡镇林权登记窗口,理顺林权合同纠纷调处职责,建立原林权登记成果核实利用制度,提升林权登记服务质效。
45.制定《既有建筑功能转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及江西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依据《江西省既有建筑功能转换试点工作指引》,细化转换规则,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动实施路径及审批监管程序,有序开展既有建筑功能转换试点工作,积极盘活存量,激活市场。
46.深化空间规划政策创新。研究制定《关于本市优化规划技术指标计算规则》《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优化调整》等政策文件,优化规划管控要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九、夯实自然资源基础支撑能力
47.扎实开展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严格落实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常态化开展日常变更调查,通过季度影像对比、实地核查、内业分析等方式,精准提取新增建设用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监测变化图斑线索,精准落实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
48.加速推进“一张图”地理底图建设。夯实自然资源数据底座,完善地理底图要素,加快建成地理底图数据库和实景三维数据体系,实现跨层级数据共享。推进自然资源统一平台建设,加强数据与业务协同应用,推动各类数据资源和业务系统在平台统一部署、协同运行,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49.提升依法行政效能。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加强合法性审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与动态清理;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重大案件会审三项制度,推进案件查办标准化建设,提升执法案卷质量;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动态完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严格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刚性执行“企业安静期”要求;切实提升复议诉讼应对能力,强化思想认识与举措严谨,进一步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50.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和平安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加强信访矛盾排查化解,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反馈程序,提升信访事项办理质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信访工作的意见(试行)》,深入治理民生领域信访突出问题,用心用情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持续推进平安景德镇建设,健全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强化网络安全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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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6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