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虹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市中心城区静态停车效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17年我局组织编制完成了《景德镇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并结合开展“双创双修”、“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等工作,谋划了一批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目前已相继建成了太白园、中华北路、人民公园、昌江广场、麻石弄、迎宾路、新风路、沿江东路等13个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提供公共停车泊位约3000个。但相对于快速增长的小汽车数量,停车泊位总体供给缺口仍比较大,特别是历史城区、河东老城、河西老城三个城市核心区域用地开发较为成熟,缓解停车供需矛盾难度极大,区域内的部分谋划项目(如:景瀚西侧停车场、妇幼保健院停车场、新村西路停车场、景东招商场停车场、陶阳南路停车场)因资金、拆迁等问题至今无法启动建设,使得泊位分布与需求仍有较大落差。
二、你们的提案与我市城市规划建设要求相一致,对于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我局将下一步公共停车场项目规划建设中加强研究和借鉴。
1、科学编制城市停车设施相关规划。在新的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我局将从规划源头出发,根据人口密集区域周边停车需求,统筹规划停车设施,在后续城市更新与用地开发中,优先考虑公共停车场的用地布局。
2、突出缓解重点地区停车矛盾。依据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及片区控规,调查梳理现状用地情况,充分挖掘广场、绿地、学校的地下空间等资源提供停车场建设用地,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利用城市边角用地,新建和改造一批公共停车设施,重点加强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的公共停车场建设。
3、鼓励超配建停车场。新建建筑超过停车配建标准建设停车场、随新建项目同步建设并向社会开放的公共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和地上停车楼,配建附属商业除外),在规划审批时可根据总建筑面积、超配建的停车泊位建筑面积、公共停车场建筑面积等情况,给予适当容积率奖励。
4、鼓励增建公共停车场。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增建公共停车场可不改变现有用地性质及规划用地性质。增建方式包括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地下空间、既有建筑屋顶、拆除部分既有建筑新建、既有平面停车场改加建等。
感谢您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们对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0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静雯13807980493邮政编码:33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