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人口资源和环境委员会(专家组):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和综合利用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政府牵头组织”的建议
1.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涉及环节多、部门广,由政府牵头组织、高位推动可以有效形成部门合力。2022年我局向市政府请示将“土地经营领导小组”改为“自然资源经营领导小组”,同时呈报了三宗矿业权出让实施方案,提请市政府会议审议。请示未得到市政府同意,方案也退回我局自行审议决定。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谋划研究,待时机成熟后再次向市政府请示。
2.在日常工作推进中,我局全面加强同相关部门对接协调,例如绿色矿山建设方面,我局联合生态环境、林业、应急管理、水利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核查等工作;在开展废弃矿山自然恢复认定现场验收等工作时,积极邀请生态环境、林业、应急管理、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参与;力争推动矿产资源管理、生态修复等工作实现共治共管。
二、关于“完善矿政管理机制”的建议
1.2022年以来,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密集出台了《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地通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江西省绿色矿山名录动态管理办法》《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江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术指南》等一系列法规、文件和规范,目前矿业权出让和管理、绿色矿山建设、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均有十分完善的制度依据,我局认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学习并做好贯彻落实,暂时无需出台市级制度文件。
2.矿业权出让实施方面,按照单位职责,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主要负责土地储备出让有关工作,暂无变更职责开展矿业权出让储备工作计划;同时由于矿产资源管理存在较强的专业性,储备利用中心亦无相关专业人员。目前矿业权储备出让等工作仍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科室负责具体实施。
三、关于“推进矿地综合利用”的建议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合理安排采矿项目新增用地的布局、规模和时序,对采矿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作出空间安排,列出采矿项目清单。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矿产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专业性、独立性较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不够紧密,加上矿产资源开发受地方重视十分有限,目前以土地资源利用为主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很难针对采矿用地提前布局;即使部分企业愿意主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也受到成本高、指标约束、需要单独选址等问题困扰。2023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该《修订草案》基本解决了战略性矿产用地问题,大量普通矿种的矿山用地问题只能通过小规模、多途径、差别化方式解决,目前采矿用地仍无十分完善的制度保障。
四、关于“打造示范工程项目”的建议
1.我局高度重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全力推进废弃矿山修复治理。2022年6月,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景自然资字〔2022〕91号),对各地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加强部署、分解任务,同时督促各地按要求编制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方案。按照任务安排,“十四五”期间全市需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87座,其中乐平市50座、浮梁县29座、昌江区2座、高新区2座、昌南新区4座。截至2024年5月底,全市已完成修复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49座;其中乐平市完成修复治理32座;浮梁县完成修复治理17座。
2.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2022年我市“城市双修 瓷都文化永流传”以及2023年“青山浮白雪 瓷都添新绿”等2个案例均入选省厅年度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3.绿色矿山建设方面,我局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探索我市矿山绿色发展之路,经市、县两级全力推进,全市累计建成11家绿色矿山。同时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加强日常管护,通过开展核查,将部分不符合条件或资源枯竭后退出关闭的绿色矿山移除名录,加强绿色矿山动态管理,目前我市仍有绿色矿山7家。
五、关于“拓展资金来源渠道”的建议
我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工作任务重、资金压力大。据统计,乐平市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一、二、三期)治理费用总计约5亿多元,浮梁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估算总投资2.53亿元。近年来,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积极探索,广泛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中央资金方面,自2022年开始,财政部和自然资源部共同组织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我市积极对接,因申报项目治理面积需不少于10平方公里(15000亩),经核查,我市截至2021年底待治理废弃矿山总面积为8500多亩,无法满足申报示范工程最低要求。省级资金方面,我局积极组织各县(市、区)申报废弃矿山修复奖补资金,2023年以来共获得省级奖补资金1229.99万元,其中2个典型案例获得奖补资金60万元。推进市场化运作、吸引社会资本方面,我局积极谋划,近年来多次赴浙江、赣州等地学习考察,但是由于我市废弃矿山分布散、位置偏等特点,其他地区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我市能借鉴的不多;加上我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大多投入高、收益小,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不高。我局将进一步广泛发掘废弃矿山修复收益,例如部分废弃矿山修复中可产生废弃土石料,或通过复垦形成土地占补平衡指标,以及修复后的土地开发产生增值收益等;积极探索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多元化投融资渠道,争取绿色金融助力,因地制宜开发融合修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以良好的生态环境助力景德镇千年瓷都和美丽江西建设。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8日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及电话:凌志清,18770109495邮政编码:333000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