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自然资党字〔2022〕63号
中共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关于饶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党组,各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局各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研究,决定:
饶宏同志任景德镇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万莹同志任景德镇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程希龙同志任景德镇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许澹娜同志聘任为景德镇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综合办公室主任;
王卫华同志聘任为景德镇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执法一大队大队长;
郑卫华同志聘任为景德镇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执法二大队大队长;
曹勇同志聘任为景德镇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执法三大队大队长;
舒志勇同志任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详细规划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详细规划科副科长职务;
王智伟同志任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详细规划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陈碧亮同志任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总体规划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总体规划科副科长职务;
程旗科同志任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总体规划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赵立兴同志任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资源利用交易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昌江分局丽阳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职务;
董寅同志任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总规划师(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地质环境科副科长职务;
姚曦磊同志任景德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景德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管理科科长职务;
张学森同志聘任为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总工程师,免去其景德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10月13日起计算。涉及事业单位改革,饶宏、万莹、程希龙、许澹娜、王卫华、郑卫华、曹勇同志改革前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谭越明同志景德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职务,时间从2022年9月14日起计算;
免去江建林同志景德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二科科长职务,时间从2022年9月14日起计算。
中共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