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第56号议案的答复
熊小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城市绿线管理立法及推进相关执法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市城市绿线保护管理工作提出宝贵建议。经我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服务重大战略实施和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指引,整体谋划景德镇市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空间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文化空间,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景德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上位规划,我市编制了《景德镇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下称《规划》),并于2022年10月公示了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中。
《规划》确定了城市绿线范围,将城镇开发边界内的结构性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划入城市绿线。城市绿线实施刚性管控,并逐级落实边界。在下级规划和专项规划中应逐级划定区级及以下城市绿线并明确管控要求。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严格依据《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进行管控。在不影响绿线连续性和完整性的前提下,绿线内可适当兼容市政基础设施、文旅设施。因重大项目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城市绿线边界或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充分论证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手续。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开展城市绿线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继续坚持以科学规划引领城市建设,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彰显城市魅力,推进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
特此答复,再次表示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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