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第59号议案的答复
汪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关注,对我市加快城市基础建设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功能的关心、支持,并提出了宝贵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我局结合片区控规、地块单元规划及专项规划要求,在老百姓居住区内合理布局文化、教育、医疗、体育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构建“24 小时生活链”和“15 分钟生活圈”服务功能。在项目(以住宅项目为主)的规划设计方案当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配套社区服务用房,社区服务用房主要包括社区管理用房、社区活动用房、养老用房、母婴室等功能,且由开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了上述功能用房,建筑面积约总建筑面积的7‰,同时根据地块设计条件要求配建配套商业。并在建设项目的竣工规划验收中,严格把关上述用房的建设,确保规划落地实施建设完成。
我局从2020年以来,结合城防体系补短板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了市中心城区内涝整治十大工程,有效缓解了景苑及李家坳铁路、涵洞片区、昌江村片区、陶阳北路涵洞片区、景华片区、老陶院片区、方家山及南河片区片区、 迎宾路片区、麻园岭片区、新厂东路昌飞片区、何家桥片区、豪德贸易广场片区、下窑路片区内涝,已取得了显著成效。
满足老百姓对优质美好生活的需要,从而不断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但客观的说,我市在社区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方面政策较少、管理较弱。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述,我市一些老城区、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缺失,无法满足老百姓日常生活需要等问题。
针对我市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存在的各类问题,结合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依据自身职能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将按照以下思路逐步开展日后工作:
加强项目规划设计中的配建,在小区规划审批时,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配建社区服务设施(配套商业、社区服务用房、养老用房等),并明确各用房的使用功能及面积,同时将社区服务设施位置尽量布局在在小区交通便利处,通过规划先行手段保证老百姓日常生活需求及便捷。并在后期竣工规划验收中,严格把关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确保规划落地实施建设完成。
根据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建议市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如: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指标等),这样能更好的推动开发建设单位建设各类用房的积极性。同时为方便我市职能部门接收好、管理好、资源利用好社区服务用房,建议市政府出台社区服务用房的管理细则,推动各类用房接收后的有效利用。
对于一些老城区、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缺失的问题,我局坚持以规划为引导,落实《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指导意见》及《景德镇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技术导则》要求,做到“改观小区面貌,改善房屋功能,改造基础设施,改优居住环境”,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方案做好规划统领、技术支撑。
2023年,我局持续对内涝点整治高度关注、重点谋划,在2023年中心城区重点城建中再次提出十九中内涝点整治、龙井路排涝站上游片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南河国控断面上游分散污水源收集工程等项目,疏通雨污毛细支管,提升城市管网排水能力。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 万瀛13317988696邮政编码:33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