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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自然资字〔2023〕92号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第55号议案的答复
华德民代表:
收悉您在景德镇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关于推进文旅用地成片开发试点工作的议案”的建议,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景德镇市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 24 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文化底蕴深厚,拥有大量的窑址、作坊、矿址,同时文化资源要素类型丰富,涵盖陶瓷文化、茶文化、戏台文化等。近年来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的打造更将我市文化旅游产业推向新的热潮,我局依托工作职能,从以下方面推进文旅产业土地要素保障工作。
(一)规划引领,科学布局
一是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按照部省工作部署,景德镇市于2019年11月全面启动《景德镇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系统谋划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考虑文旅用地需求。本次总体规划框架中设置文化资源与文化空间评价、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空间研究等专题专项,提出构建全域文化格局。从政策方面入手,探索文化混合用地、点状供地相关制度,规范和引导陶瓷及其相关创新创意产业项目布局,明确文化混合用地项目准入条件、用地出让、分隔转让、退出机制,确定规划与建设管理要求等,力求切实解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际需求。从传导方面入手,向专项规划传导刚性要求,设置专项规划编制清单,我局多次与市文旅部门沟通对接旅游专项规划、文物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将其纳入清单,专项内容衔接统筹后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平台。
二是科学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我局按照省厅坚持科学评估、分类指导的原则,指导并督促所辖县(市、区)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和自身实际需求分类梳理村庄规划编制清单,有序科学编制和实施村庄规划,优化农村建设空间布局。第一,在主体功能引导的基础上加强村庄的分类引导,将各类村庄分为集聚发展类、整治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和搬迁撤并类,推进村庄乡村建设与人居环境整治,探索通过“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做活流量”方式,合理安排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第二,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动寿安镇、王港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先行先试,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整治乡村人居环境,优化农村生活生产用地布局;第三,充分衔接《江西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行动方案(2022-2024 年)》和《景德镇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实施方案(2022-2024 年)》,统筹推进摸清农村宅基地底数、做好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等主要任务工作,为审慎稳妥推进全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做出空间保障。
(二)用地保障,精准施策
一是为保障国家试验区、省、市重大项目顺利落实落地,我局于2019年-2023年开展“两规”融合及局部修改、土规延续方案编制及调整、土规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衔接方案编制工作,有力推动了三宝国际瓷谷、陶溪川二期、浮梁荻湾乡村振兴项目等重大文旅项目的落地。
二是为保障报批用地需求,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支持各县(市、区)对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重点项目编制成片开发方案,全力保障老鸦滩片区、三宝片区、西湖乡等地合理用地需求。
(三)政策支撑,有序推动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于2023年3月下发《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文件,以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为前提,同时不违反国家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关规定的条件下,探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试点进行中。
下一步,我局将加快推进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加强文旅用地政策研究,明确文旅用地功能完善和空间优化方向,多措并举为未来我市旅游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盛李幸姿(13732993624) 邮政编码:33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