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王晨景自然资字〔2026〕112号
分类:C1类
公开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1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运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沿江东路206号大院全部征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和居民生活改善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沿江东路206号大院曾于2011年纳入原市房管局西瓜洲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后因居民、村民混杂等多方面原因,征收工作未能全部完成,剩余59户住户尚未征收。您反映的残垣断壁、地势低洼、积水严重等问题,确实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我们对此高度重视。
针对该地块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在今后土地储备工作中,将结合全市城市发展规划、年度土地储备与项目安排、资金筹措等实际情况,统筹研究将该地块纳入土地储备范围并适时启动征收工作,积极争取将其列入后续储备计划,推动问题妥善解决。在后续工作中,我局将着重从以下方面予以推进:
一是加强研究分析。结合城市发展需要和规划布局,对该地块纳入储备的可行性进行持续跟踪与研判。
二是积极创造条件。根据年度项目安排和资金可能,努力推动该地块成为后续储备计划中的优先关注对象。
三是持续跟踪关注。将该地块作为历史遗留问题予以重点关切,在条件逐步成熟时积极争取尽早启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关注该地块及周边居民的实际困难,在职责范围内尽力做好规划支持与储备安排,力争早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18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督察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立兴 1397988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