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省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厅和景德镇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结合工作实际,将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谋划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从严治党,强化党建引领。一是抓党建。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制定出台了2023年《年度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要点》等文件,细化工作举措,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抓教育。结合开展“清风正纪”专项行动,扎实抓好抓实主题教育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加强督导,确保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三是抓监督。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抓住“关键少数”的监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共处理党政纪处分7人,诫勉谈话3人,下达《监察建议书》2份,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处分党员干部27人次。
(二)坚持目标指引,强化规划引领。一是抓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坚持“精准对标,高位统筹”,目前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已通过省政府批复,乐平市、浮梁县正同步开展。同时,完成村庄规划编制155个。二是抓好总规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衔接。聚焦国家试验区建设,共争取省厅调整用地规模 59.91公顷,有效保障了景德镇机场扩建、昌江航道提升等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三是抓好规划编制及动态维护。共组织编制18个项目控规、动态维护与研究论证工作,涉及土地范围1.5万亩。四是抓好成片土地开发方案编制。目前浮梁县西湖乡荻湾片区、乐平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通过省专家认证,并获省政府批复。五是抓好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制定了《景德镇市城市山体保护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坚持主动作为,强化要素保障。一是早介入。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项目大会战”工作部署,助力我市重大项目落地落位,共梳理出重大项目25个,并跟踪服务好项目土地征收、用地报批、供地等手续。二是提效率。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围绕项目干、一切围绕项目看,共组织报批用地2427亩。三是快处置。通过主动对接,加大调度,共完成消化批而未用土地14540亩,消化周期从5年降为4.2年,批而未供土地11353.2亩、处置闲置土地7973.85亩,全面完成省厅下达处置任务。四是精供应。统筹好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与年度用地供应计划的衔接,全年共征收市本级土地46宗2257亩;出让市土地92宗,总面积6336.64亩;划拨土地17宗,面积979.86亩。
(四)坚持实干担当,强化资源保护。一是严抓耕地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截止2022年末,我市耕地保护面积122.15万亩,较上一年度增加1.86万亩,实现了耕地保护数量稳中有增目标。加快土地开发项目的实施,组织项目竣工验收1900亩,报备入库耕地212亩;完成增减挂钩项目验收面积102.1亩。二是严抓执法监察。通过报批、拆除、复耕复录以及“清单管理”和督办机制等方式,完成了2023年卫片图斑整改137.84亩、历年来违法图斑整改3705.52亩、2020—2023年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348个,实现了“零约谈、零问责”目标。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3宗,查处面积854.17亩,收缴罚没款1208万元,处理责任人21人。三是严抓矿产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矿业权管理,全年办理采矿权、探矿权业务登记2宗;启动探矿权出让4宗;下达特定钨矿开采控制指标300吨。排查自然资源领域企业339家,责令停产6家,排查矿坑39个。四是严抓生态修复。加大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扎实推进规范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专项行动和开展全市矿产资源领域非法开采行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共排查采矿权问题649个、探矿权问题117个、无证盗采点问题5个,目前均已完成了销号;修复完成“十四五”期间矿山29座,修复面积1851亩;完成年度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74个。
(五)坚持民生福祉,强化民生福祉。一是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实行简政放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了测绘和矿山领域行政检查对象名录库,生成双随机行政检查工作任务。二是提升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实现“一码通办”,率先实行承诺制核税缴税,率先实现抵押登记“无纸化、智能办”,率先实现登记信息及地籍图三维可视化查询,率先推出不动产“带押过户”。三是提升地灾防治水平。建立健全了我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共梳理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2961处,发布地灾气象预警17次、信息3918条。四是稳步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完成55个项目16107户居民办证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耕地后备资源匮乏。我市属丘陵地带,森林覆盖率高,耕地面积小,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占比高,耕地后备资源的潜力小。目前,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已进入关键期,对产业布局、文化交流、人才集聚等城市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需要大量的土地保障发展。根据景德镇市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期间需要占用土地1.92万亩(其中占用耕地0.59万亩),2025至2035年期间需要占用土地4.8万亩 (其中占用耕地1.47万亩)。目前,全市实际能用的耕地后备资源为1.6万亩,仅能维持“十四五”期间的建设需要。
(二)执法监察职能还需完善。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赋予自然资源部门相应的监督、监管职责。当前,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即将开展,在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力度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工作谋划
坚持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围绕“文化立市、工业强市、贸易兴市”新部署,牢牢把握“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总体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提高自然资源规划管理水平。
(一)着力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一是按照部省相关要求,按时完成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报批工作。二是基本完成全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工作。三是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统筹城镇开发边界外空间布局,全力保障试验区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等项目提供空间需求。四是加快推进控规及动态维护等规划编制,以促进国家试验区建设为目标,深入跟踪衔接相关控规及动态维护、研究论证等工作。五是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六是推动城市活力提升。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积极推进全市高质量亮化工程,高标准塑造城市景观和城市标志,推进城市功能完善、品质提升。
(二)强化资源要素保障。一是编制完成2024年全市土地供应计划,按照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持续做好土地市场挂牌供地工作。二是积极探索“标准地”管理模式,鼓励支持各类工业园区及工业集中区的新增工业项目,按照项目运营周期,灵活选择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四种方式取得工业用地,切实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三是围绕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积极做好昌江航道提升工程、乐平市水利枢纽工程、景德镇机场改扩建、电厂改扩建等一大批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四是持续提升土地管理水平。一方面规范土地收储管理,建立联合认定机制,规范征地补偿,完善更新拟制来年土地收储计划。另一方面完善资产管理工作。全面核实资产详细情况,做好各资产非税收入数据统计。
(三)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水平。一是持续推进存量土地消化处置工作。贯彻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进一步加大存量土地消化处置力度,紧盯目标要求,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建立工业用地联审机制。制定《景德镇市工业用地联审工作方案》,优化项目用地选址,针对单个地块面积超过30亩的拟出让工业用地,建立部门联审机制。三是扎实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有力推进乐平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开展好市城区地价动态监测、城镇标定地价公示以及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为入市提供价格依据。
(四)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一是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是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二是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制定并实施《景德镇市耕地保护实施细则》,完善考核、监管、问责机制。认真编制市、县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细化分类管控。三是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基础,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严控耕地数量和质量。同时严格规范落实占补平衡,依法履行补充耕地的义务,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四是稳步推进耕地恢复。结合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改行动,科学分析耕地恢复的可行性,稳妥推进耕地恢复任务。
(五)强化矿产资源管理。一是积极做好矿业权出让。积极推进“净矿”出让,按照矿业权管理有关规定,推进7宗探矿权公开出让。认真做好保护性开采矿种管理工作和采矿权申请登记管理。二是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按照全市矿产资源领域非法开采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对无证非法采矿行为等五个方面进行整治,紧盯非法开采多发易发重点地区,全面规范全市矿产资源开采秩序。
(六)深入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一是加强绿色矿山督导。健全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专项行动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省环保督察、领导责任审计以及巡查反馈关于矿产资源问题的整改销号。二是持续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集矿山生态修复资金,加快全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确保2025年底全面完成我市“十四五”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
(七)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一是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加快完善全市自然资源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时对辖区内违法占地、非法采矿等情况进行监测监管,提升日常巡查监管水平。二是推动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定期召开督察整改联席会议,加大对历年来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消除违法用地存量,严禁新增违法用地。三是推动违法案件高效查处。推动耕地保护监管执法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信息沟通会商、问题线索移送办理、督查督办通报机制,加大对发现依法需要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切实做到应移尽移。四是推动执法队伍建设。以新一轮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完成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八)持续提升民生服务水平。一是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水平,积极做好“小升初”、“工商服务”、“无纸化智能办”、“零跑路不见面办”、“一码通办”等工作,持续推广扩大预告登记范围,持续健全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带押过户”、不动产抵押登记“无纸化、智能办”等工作机制,力争实现全省保五争三目标。全面推广使用电子证照,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关联,进行登记财产限制。二是增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完善防灾工作机制,加强切坡建房风险排查与管控,强化项目管理,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协调推进力度。三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做好重点时期信访工作,实行领导定期信访接待制度,实行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强化自然资源领域线索核查,推进突出问题整治。
(九)夯实自然资源基础工作。一是做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以三调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和全市国土空间调查监测市级审核,探索建立自然资源林权、经营权、使用权、抵押权的登记。二是组织开展“多测合一”。深入推进“多测合一”集成审批模式,建立和完善执业注册制度及“多测合一”测绘制度。三是扎实开展国土变更调查。做好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后续国家级核查图斑的审核、整改,确保成果合格。同时,扎实开展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时上报调查成果。
(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是筑牢思想根基。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主题教育、“清风正纪”等为抓手,加强思想教育,筑牢干部职工思想根基。二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做好陶志等案以案促改工作,组织开展作风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行动。强化警示教育,抓好“关键少数”监督,严肃执纪问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健全制度建设。在全系统围绕涉土、涉矿、生态修复、财务审计等重点领域,以问题为导向,建章立制,着力建设系统完备、运行有序、顺畅高效的制度体系,规范约束权力运行。四是紧盯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开展干部交流轮岗,激励干部职工创新活力,为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