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机场东片区详细规划(CN08单元)》已于2025年9月10日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依据《江西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国土空间规划公示公开办法》,现予以公布。
本次规划范围为北至唐英大道、朝阳西大道,南至G206(旧),西邻罗家机场,东至昌江、金岭大道。
规划范围总面积 301.78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265.93公顷。

规划范围图
发展定位为“配套国际博览交流功能,承接陶瓷产业、物流保税于一体的空港门户”。结合城市更新工作,腾退低效用地,优化布局结构,释放更多的存量空间,使其成为对外服务的重要功能板块。
规划上总体形成“一心一轴四片”的空间结构。一心:以景德镇机场为核心形成的进出港门户核心。一轴:沿金岭大道形成的产业发展轴。四片:分别为南侧以工业为主的产业板块、北侧以物流为主的产业板块以及基地南北两端的生活板块。

规划结构分析图
四、用地规划布局
(1)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居住用地45.69公顷,占比17.18%。其中城镇住宅用地22.38公顷,农村宅基地23.31公顷。
(2)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13公顷,占比2.31%。其中机关团体用地5.68公顷,教育用地0.45公顷。
(3)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44.84公顷,占比16.86%。其中商业用地21.76公顷,商务金融用地17.77公顷,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5.31公顷。
(4)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工矿用地53.9公顷,占比20.27%。其中一类工业用地6.48公顷,二类工业用地47.42公顷。
(5)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仓储用地29.59公顷,占比11.13%。
(6)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交通运输用地59.26公顷,占比22.28%。其中机场用地19.07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40.19公顷。
(7)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公用设施用地6.56公顷,占比2.47%。其中排水用地0.13公顷,供燃气用地6.13公顷,消防用地0.30公顷。
(8)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5.16公顷,占比1.94%。其中公园绿地3.65公顷,防护绿地1.51公顷。
(9)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特殊用地14.8公顷,占比5.57%。

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形成“一横一纵”的主干道系统,一横为昌南大道,一纵为金岭大道。
规划区内道路系统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结构。规划城市道路总长12.47千米,其中主干路长度6.13千米,次干路长度4.86千米,支路长度1.48千米。
规划区内公交首末站的建设将与机场旅游服务中心所在的商业用地复合兼容,不再单独设置交通场站用地。

六、版权和免责声明
1、本材料是为方便公众了解规划而制作的参考性文件。
2、详细规划是城市发展的控制与引导性文件,不代表具体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一旦有建设行为,应依据批准的具体项目建设方案实施。
3、规划是不断优化更新的过程,规划内容以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存档备查的最新版本为准,同一地区同内容深度规划若有更新,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及时在网站上更新公布,本材料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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