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事项序号10事项主题X(行政审批事项)事项名称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认定服务对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受理条件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条件
材料齐全申请材料(一)新申报、升级及延续事项需提供的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申请表》;
2.《规划编制单位基本信息表》;
3.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4.与资质要求相符的技术骨干的《技术骨干基本情况表》和其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
5.专业技术人员社保缴交凭证(连续近三个月);
6.设备购置证明材料(发票);
(二)资质证书变更事项需提供的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申请表》;
2.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3.工商部门出具的《公司变更通知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仅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供)。
(三)资质证书遗失补办事项需提供的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2.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办理流程(流程图)大厅窗口受理-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如需提交局长办公会,由局长办公会审议)-局长审批-科室办理-大厅窗口发件收费依据和标准无办理依据《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发布,第24号、第28号、第32号修正)、《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赣建办[2013]35号)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公示和企业补充材料时间)受理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联系电话07988259026公开方式网上公开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