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三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举行《景德镇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5日下午2:30,在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502会议室举行《景德镇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证会。
二、听证事项
对《景德镇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是否科学、合理、可行,是否适应景德镇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须知
欢迎各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县级自然资源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地质勘查单位、矿业权人以及关心本次听证事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
1、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2、听证会代表应当熟悉和了解景德镇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情况,关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3、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询听证纪要。
4、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5报名地点: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05室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景德镇市昌江区景德大道98号)。
联系人:吴正道 联系电话:18879816361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4日前
6、听证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为准。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