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关于合并编制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函〔2016〕334号)等相关规定,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近期受理的江西省乐平市众埠牛栏窝瓷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方案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9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
联系人:凌先生
电话:0798-8259125
邮箱:jdzskqk@163.com
地址:景德镇市景德大道98号
通过审查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名单
序号 | 方案名称 |
1 | 江西省乐平市众埠牛栏窝瓷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 |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