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对照《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我局对乐平市城规测绘队申请注销测绘资质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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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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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示意见表
序号 | 设区市 | 申请业务类型 | 未变更状态 | 变更后状态 | |
1 | 景德镇市 | 注销测绘资质 | 乐平市城规测绘队申请注销测绘资质 |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