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01号提案
的答复
于长征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过街天桥功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非常赞同您的建议,过街天桥完善无障碍设施符合我市城市“双创双修”工作要求,有利于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打造宜居生态城市。2019年5月,市政府第49 次常务会已审议通过了《景德镇市创建无障碍环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提出了到2020年,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达到全国无障碍环境城市标准的目标。
二、由于历史原因,我市现有的人民广场、市第七小学、市朝阳路一中后门、市第十七小学等四处行人过街天桥在建设时未安装电梯等无障碍设施和雨棚,按照您的建议和《方案》要求,下一步我局将会商市住建局对上述四座过街天桥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进行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尽快实施。
三、在后续工作中,我局将按照《方案》的相关要求,加大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
1、与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完成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空间规划体系,通过规划先行,指导好我市无障碍环境的建设。
2、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改造和特别环境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3、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严把规划设计关口,并加强对项目中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使无障碍设施建设内容在具体项目建设中得到充分落实。
感谢您们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更多的建议和帮助。
附: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19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杨翠翠 13647981552 邮政编码:333000